最近收到教育部公務員協會的信件

才比較明確了解這次的考績法修正案是怎麼回事...

我很想說一句:「(考試)院長,你快點回火星吧!!」

 

對於這個事情
比較詳細的分析與質疑可以參閱:
99年3月11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公聽會討論內容

這邊只想說說個人的感想......

一個多月前
我的主管找我去談話
她告訴我說很感謝我這一年來的努力
不過因為輪考績的關係
今年必須給我打乙等
這並不是對我工作成效的否定
她覺得很抱歉
所以先跟我說一聲

當然我其實一直都很能理解這樣的事
自從我當了公務員以後
就很明白"輪考績"這件事已經是公務界的一種文化
某種程度上它是各級主管們為求內部和諧所選擇的簡單做法
這種建立在齊頭式平等基礎上的"制度"
施行起來不需要太多溝通
而且也不會引起太多反彈
它雖然不合理(違背考績精神)
但至少它執行起來某種程度是公平的

對於像我這樣的新進公務員來說
那些外面傳說的十八趴、摸魚打混、態度惡劣...都已經是傳說了
我每年都跟一般人一樣要繳稅,一毛沒少
上班要做的事情卻也沒少過
但對我來說這只是一份工作,並不特別
跟其他人也沒什麼不同

但是可能因為早年公務人員素質、工作態度等問題
加上公務員工作相對穩定(對照企業裁員...)
導致社會上普遍對於公務人員有負面觀感

但多數人不知道的是
公務員根本不是鐵飯碗
考績法早有明定公務員的退場機制
之所以公務員工作會變成所謂的鐵飯碗
不適任人員無法辭退
並不是不能,而是不為而已

就算未來增訂了什麼上限下限
考績還是這種打法
鐵飯碗還是鐵飯碗
不會有任何改變

 

更好笑的是
新的修正案內容明白保障主管、高職等的公務員有較高的考甲比例
這相對的就是低職級的基層公務員必須去吸收掉單位內的乙、丙等配額

職場上的二八理論
20%的人做80%的事
這種情況在公務系統是很普遍的
特別是菜的、沒背景的、低職等的
工作量有時真的是多到慘無人道

考績制度原意就是要修正這樣的現象
但顯然問題是長久以來這樣的現象仍一直存在
很明顯的
有些人始終並沒有受到考績的影響
當然也就能讓這種狀況一直持續下去

 

其實考績法要改百分之幾甲乙丙等我都無所謂
問題是無論如何改
只要打考績的方式一日不變
你所要的什麼公務效率還是績效就不可能會有改變
會變的只有考績差的人變多了
而且每個機關還都會剛好符合上級要的百分比(XD)

然後可以預期會跟現在一樣
丙等將永遠是菜的、低階的在輪
偏偏
這些人才是公務系統的工作主力
這樣下去工作士氣會有多

你知我知
大概只有考試院不知!!

就"改革"的目的性來說
我不知道這個有差在哪裡

 

 

其實有心要改是很好
但請真的對症下藥

要改
就請針對考績評定方式去做技術上的調整
增加互評機制也好
增加下對上的評鑑也不錯(不適任主管也該淘汰)
讓考績真正能顯現一個人的工作表現
這才是正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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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shisa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